财政部:供应商主营业务与采购标的行业一致才能享受价格优惠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来源:采购学院

财政部近日公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四十二号),根据公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且其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一致时,供应商才能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鉴于本项目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并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值得注意的是,此公告与财政部国库司今年3月答复网友时的表述不太一致。在这则留言编号为1400-3660098的答复中,国库司认为,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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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第1400-3660098号留言答复


按照国库司今年3月的答复,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对应的行业,与自己的经营范围无关。但根据财政部的第一千四百四十二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和自己的主营业务双重因素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四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1-1040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瑞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四川省梓潼县文昌镇文昌路北段139号文昌花园3栋2层3号


被投诉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当事人: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1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天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天虎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西安路四段120号4栋1-3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天虎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代理机构未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且其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一致时,供应商才能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鉴于本项目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并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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