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采购项目如何确定项目属性?五个问答值得一看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6日 来源:采购学园 特别授权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那么,如何理解“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1.采购项目属性是什么意思?


答: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前,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是属于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还是工程类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不同,法律适用也不同。


其中,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中,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还应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还应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2.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混合项目,如何确定项目属性?


答:混合项目属性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来确定,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既可以确定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也可以确定为服务类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适用法律一样,但价格分值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按照预算金额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来确定项目属性。


3.宣传印刷含设计(设计比较重要),如何确定项目属性?


答:先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来确定,如果无法确定,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如果强调设计,应该归于服务。


4.政府采购货物项目,需要安装,怎么界定项目的属性呢?


答: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确定。混合项目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来确定。一般按照预算金额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来确定项目属性。


5.系统集成项目属于服务还是货物?

系统集成项目属于服务还是货物?项目包含多个系统,比如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数据软件等,经常分不清。


答:项目属性应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分类确定。软件属货物类,如基础软件A02010801;定制软件(软件开发服务)属服务类,如基础软件开发服务C020101;系统集成属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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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以占项目资金比例确定项目属性

87号令颁布后,采购人习惯根据其中的第七条规定,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但是,政府采购项目选择的采购方式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也有所区别。当采购人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时,其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法律依据就不是87号令,而是214号文。根据214号文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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