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综合开发(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综合开发(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9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CG-PPP-2022-1

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综合开发(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372.04万元。

最高限价:资格预审阶段不设置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本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与采购人签署《合作协议》,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采购人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3年,其中:建设期暂定3年,运营期固定为20年。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承诺书证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对单位行贿罪”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单位成立日期,查询截止日期为投标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天)。

2.3.2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投标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天)。

2.3.3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3.4投融资能力不低于54697.63万元。(证明材料:银行存款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融资)意向书或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作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

2.3.5应提交有关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证明资料,包括有关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介绍,专有技术的介绍,资质、设备等方面资料。

2.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义务和分工;

③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

④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及股权比例,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上述条件中的2.3.1、2.3.2要求;2.3.3、2.3.4、2.3.5条联合体满足即可。

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1方式一

时间: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

3.2方式二

时间: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招标代理机构自助服务区;现场获取。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后续采购环节)。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具体审查标准与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7.申请文件提交

7.1时间:2022年9月29日9点20分(北京时间)前;

7.2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第  号开标室。

7.3文件递交: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8.资格预审日期

2022年9月29日9点20分起(北京时间)。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保证金: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收取保证金。

10.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11.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46公里处;

联系方式:15560841777。

 

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岛习远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1号(包头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58号帝豪天下1927室);

联系方式:0532-82107110。

 

1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王羚;

电话:15165269307;18686167630;

青岛习远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综合开发(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附件: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综合开发(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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