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着宽进严管、服务政府采购市场的原则,采用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征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品目范围

乘用车(轿车)包括:A02030501轿车、A02030502越野车、A02030503商务车、A02030599其他乘用车(轿车)。

客车包括:A02030601小型客车、A02030602大中型客车、A02030699其他客车。

2.供应商范围

①本次征集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乘用车、客车的汽车制造厂商、经销商;

②本次征集的汽车制造厂商、经销商负责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在电子卖场“汽车馆”中上架乘用车、客车商品。

3.实施范围

适用于呼伦贝尔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乘用车、客车采购。

二、供应商入驻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从事汽车制造与销售资格的企业;

3.在呼伦贝尔市范围内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够为呼伦贝尔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人提供本地化服务;

4.供应商必须自愿履行乘务车、客车供应商服务承诺,必须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上架符合要求的商品,对未履行入驻承诺的供应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将取消供应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入驻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3.服务承诺书。

注:具体资格证明材料范本详见附件二。

四、征集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常态化征集开始(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征集方式:采用互联网在线征集,现场不予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eimenggu.gov.cn/)进行供应商登记(如之前已经进行供应商登记,则无需重新登记);

②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申请呼伦贝尔市本级“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协议”(常态化),在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方法及流程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入驻指导说明》(详见附件三)。

(三)对于操作错误、申请有误或未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和技术服务公司概不负责。

五、征集结果公开

乘用车、客车类厂商、经销商入围征集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示期一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70-8110388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470-8115677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9月22日    

  

附件一: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品目.docx

附件二: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常态化征集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doc

附件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入驻指导说明》.pdf

附件四: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交易规则说明》.pdf

附件五:《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pdf

附件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入驻指导说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商品发布及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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