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自治区本级相关预算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归集、管理工作,有效利用政府采购档案,提高政府采购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和你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于5月30日前,将意见发送至nmgcztcgc@163.com,逾期未反馈视同为无意见。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政府采购项目应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王栋、张秋霞,联系电话:0471—4192051、41926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