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要求供应商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如何理解?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不得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请问“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具体是指哪些情况或现象?
答:不必要的登记和注册包括要求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进行报名、要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成为某个网站的会员等。
落实这条要求,关键要把握“不必要”的原则,即相关登记和注册要求没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依据,且不开展相关登记和注册不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
(问答内容来自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