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具有质疑投诉的资格吗?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原创中国政府采购

问:

某政府采购项目中,A供应商在网上报了名但在开标环节未参与。评审结束后,A供应商提出质疑。请问该供应商质疑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规定要求吗?


答: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A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投标,便不具备对采购结果进行质疑投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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