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 预算800万元的装修项目,要公开招标吗?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

 原创   张建芳

问:某办公楼进行改造装修后继续作为办公楼使用,即单独的装修,采购预算800万元,该如何确定采购方式?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即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装修、拆除、修缮等,属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即使预算金额超过400万元,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不能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问:采购预算为500万元的信息化改造项目,包含2万元—3万元的交换机采购,依照《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计算机网络设备”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网络交换机为纳入集采目录的产品,该项目如何组织实施采购?

答:采购项目包含的集采目录内产品可以与项目其余部分分割的,采购人可以将集采目录内产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其余部分进行分散采购,也可以整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集采目录内产品不能与项目其余部分分割的,原则上应将项目整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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