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部分通知及规则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我中心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征集及结果公告汇总”板块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对以下3项通知、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交易规则说明》
(一)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交易规则说明》修订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说明》
(二)内容:规则中涉及“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字样的均修订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三)修订“车辆加油服务”等品目交易规则、增加新征集品目的交易规则说明以及终止项目规则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说明》。
二、《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商品发布及管理规范》
(一)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商品发布及管理规范》修订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发布及管理规范》。
(二)内容:规则中涉及“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字样的均修订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三)修订“第十一条 商品型号发布规范”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发布及管理规范》。
三、《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的声明》
(一)名称:《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的声明》修订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的声明》
(二)内容:规则中涉及“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字样的均修订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的声明》。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说明》
附件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的声明》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5日